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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关于2024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结果的通报

4个月前 (12-31)行业资讯81

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提升技术能力,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在机动车、建材、室内空气、环境检验检测领域开展了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动车检验检测领域能力验证:能力验证项目包括车身反光标识(逆反射系数)、轮胎花纹深度、车身对称高度差的测量,项目承担单位为安徽省质量技术协会。全省参加机构308家,合格294家,其中初测合格216家,补测(培训+考试方式)合格78家,不合格14家,合格率95.45%。

  (二)建材检验检测领域能力验证:能力验证项目为粉煤灰烧失量测定,项目承担单位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全省参加机构224家,合格220家,其中初测合格197家,补测合格23家,不合格4家,合格率98.2%。

  (三)室内空气检验检测领域能力验证:能力验证项目为室内空气中甲醛(水剂)含量测定,项目承担单位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全省参加机构116家,合格109家,其中初测合格92家,补测合格17家,不合格7家,合格率94%。

  (四)环境检验检测领域能力验证:能力验证项目为水中苯、水中乙苯测定,项目承担单位为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全省参加“水中苯的测定”机构151家,合格119家,不合格32家,合格率78.8%;参加“水中乙苯的测定”机构140家,合格115家,不合格25家,合格率82.1%。2个项目均合格机构105家,2个项目均不合格机构20家。

二、结果分析及存在问题

  本次能力验证结果显示,我省检验检测机构基本上能够持续保持相应的检测能力,但仍有部分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不合格。主要原因如下:

  (一)人员能力问题。部分检验检测人员对标准方法、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理解不透彻,实验过程中对关键点把握不到位,操作不规范,未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流程进行检测。个别机动车检验机构授权签字人对判定依据掌握不足,导致判定结论错误。

  (二)仪器设备问题。部分机构试验前未对仪器设备及其软件进行确认,仪器设备精度、灵敏度不满足试验要求;个别机构对设备维护不到位,未及时进行校准/检定,或设备部件老化、清洗不到位导致失效。

  (三)样品管理问题。部分机构未按照作业指导书或标准要求接收、保存和处置样品,降低了检验检测数据准确性。个别机构样品前处理和样品称量操作不规范,导致检测结果偏离。

三、结果应用

  (一)能力验证结果为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在2025年底前接受资质认定评审和专项监督检查时,该项目可免于现场考核。

  (二)能力验证结果为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要认真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订详细的整改措施,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和技术验证。环境检验检测领域机构整改报告提交辖区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审核验收,其他领域机构整改报告提交辖区市市场监管局审核验收。

  (三)环境检验检测领域能力验证最终结果为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由辖区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他领域能力验证最终结果为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含参加2024年度长三角地区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结果为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由辖区市市场监管局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2024年机动车检验领域能力验证结果汇总

   2.2024年建材检验检测领域能力验证结果汇总

   3.2024年室内空气检验检测领域能力验证结果汇总

   4.2024年环境检验检测领域能力验证结果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