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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八、路试制动检验使用的设备少、要求低,检验机构可以按需增加路试车型和数量。

5年前 (2021-01-02)常见疑问47

答:不对。

路试检验是仪器设备检验的补充和验证。通常情况下,能使用仪器设备检验的车辆必须进行仪器设备检验。从目前的执行情况看,在路试试验时存在不严格执行标准步骤的情形,需要进一步规范路试检验流程,加强路试过程的监督管理。

对于线轴结构半挂车、静态轴荷大于或等于11500kg的汽车等不适用于制动检验台检验的车辆,用制动距离或者MFDD和制动协调时间判定制动性能。有疑问时应安装踏板力计,检查达到规定制动效能时的制动踏板力是否符合标准。

对已在制动检验台上检验过的车辆,制动不平衡率及前轴制动率符合要求,但整车制动率未达到合格要求,或满足本标准D.1.6规定的特殊情形时,用便携式制动性能测试仪等设备检测,对于小(微)型载客汽车及其他总质量不大于3500kg的汽车的制动初速度应不低于30km/h,对于其他汽车、汽车列车及无轨电车,制动初速度应不低于20km/h,急踩制动后测取MFDD及制动协调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