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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运车辆按照GB 38900-2020安全技术检验后,还需要按照GB 18565-2016 进行综合性能检验。

5年前 (2021-01-02)常见疑问104

答:不对。

1、强制性国家标准GB38900-2020《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代替原GB21861-2014,GB18565-2016标准,也就是GB38900-2020实施后,GB21861-2014、GB18565-2016将废止。

2、GB38900-2020标准的7.2.1.1中规定“检验机构应出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式样见附录G),报告一式三份(对于营运车辆一式四份),一份交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由送检人转交机动车所有人),一份提交车辆管理所作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一份提交交通运输部门(营运车辆),一份留存检验机构。检验机构可采用高拍仪等方式采集上传《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替代提交车辆管理所、交通运输部门的纸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

3、营运车辆按照GB38900安全技术检验后,检验机构应按交通运输部门规定的要求传递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数据、资料及图像,无需按照GB18565-2016进行综合性能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