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一经打刻不允许更改、变动,没有例外。
答:不对。
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一经打刻不允许更改、变动,但按GB16735的规定重新标示或变更的除外。
按GB16735-2019要求,需要对已标示的车辆识别代号进行重新标示或变更时,车辆制造厂应向授权机构提岀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车辆识别代号的重新标示或变更。车辆制造厂应永久保存重新标示或变更后的车辆相关信息,并按照相关要求向授权机构备案。每个车辆仅允许进行一次重新标示或变更。车辆制造厂应在原车辆识别代号两端紧密相连地打刻重新标示或变更标识符,重新标示或变更标识符外圆直径应大于或等于原车辆识别代号的字码高度、深度应大于或等于原车辆识别代号的字码深度。车辆制造厂应在原车辆识别代号紧密相连的位置打刻重新标示的车辆识别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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