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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车身反光标识

4年前 (2022-01-01)安检项目方法50

6.5.5车身反光标识(Page:96)

6.5.5.1注册登记安全检验和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车身反光标识应满足以下要求:

 a)货车(多用途货车除外)、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和挂车(设置有符合规定的车辆尾部标志板的专项作业车、旅居挂车除外)后部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要求和材料类型(反光膜型或反射器型)应符合GB7258、GB23254的规定,反射器型车身反光标识的固定应可靠;

 b)所有货车(半挂牵引车、多用途货车除外)、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和挂车(旅居挂车除外),侧面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应符合GB7258、GB23254的规定

 c)粘贴或安装的车身反光标识应印有符合规定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

6.5.5.2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存在部分车身反光标识单元破损、丢失的,若完好的车身反光标识单元的粘贴面积符合GB7258、GB23254规定,视为合格。

【条文理解】

本条是"车身反光标识"检验要求。与GB21861-2014相比,主要调整如下:

 (1)根据GB7258-2017的规定,明确对"多用途货车''''旅居挂车"无后部和侧面车身反光标识设置要求。明确"设置有符合规定的车辆尾部标志板的专项作业车"不再要求设置后部车身反光标识。

 (2)考虑到在用车的车身反光标识存在一定磨损情况,增加"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存在部分车身反光标识单元破损、丢失的,若完好的车身反光标识单元的粘贴面积符合GB7258、GB23254规定,视为合格"要求。

 (3)根据GB7258-2017的规定,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机动车后部的高度和宽度,对厢式货车和挂车应能体现货厢轮廓,且采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应大于或等于0.1m2,采用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应大于或等于0.2m2。鉴于目前通过认证的反光膜型车身反光标识的红白单元每一单元的长度尺寸均为150mm×50mm。因此,可采用简易"数单元"判定面积是否符合要求,即:车辆后部如使用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至少有13组红白单元(目前,车辆普遍选择粘贴二级车身反光标识);使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至少有6组红白单元。三轮汽车一个侧面至少有4组红白单元,货厢长度不足车长50%的货车的侧面车身反光标识长度应为货厢长度,车长6m以下的轻型货车和低速货车一个侧面至少有6~8组红白单元,车长6m的货车一个侧面至少有10组红白单元,车长6m以上的货车和挂车,车长每增加1m,每个侧面应增加2组红白单元。

需要说明的是:

 (1)注册登记安全检验时,可通过《公告》查询反光标识型号、反光标识商标、反光标识生产企业并进行实车核对。

 (2)根据GB7258-2017的规定,封闭式货车、侧帘式货车、侧帘式半挂车及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00kg的厢式货车、厢式专项作业车和厢式挂车装备的车身反光标识可为反光膜型车身反光标识。

 (3)反光膜型车身反光标识为红白单元相间的条状反光膜材料,表面应完好、无破损;红白单元每一单元的长度应不小于150mm且不大于450mm,宽度可为50mm,75mm或100mm;自色单元上应加施有符合规定的"3C"标识。根据GB23254-2009的要求,臼色反光膜表面逆反射系数,在观察角0.2°,照射角-4°的情况下,一级车身反光标识应不低于500cd/(lx•m2)二级车身反光标识应不低于250cd/(lx•m2)

 (4)车身反光标识的白色单元上应有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3C)。符合要求的3C认证标志由椭圆形的曲线包围,3C字样右侧有S符号,且椭圆的高度H在5mm~10mm,长度L在8mm~15mm,如图2-12所示。完整的标识应包括3C认证标志、生产厂代码、制造商标识、材料等级等,且应印刷在白色单元内。

车身反光标识3C认证标志、示意图.PNG

 (5)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机动车后部宽度和高度,其离地高度应不小于380mm。后部反光膜型车身反光标识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使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应不小于0.1m2,使用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应不小于0.2时,如图2-13所示。

后部车身皮光标识粘贴示意图.PNG

 (6)侧面反光膜型车身反光标识允许分隔粘贴,但应保持红白单元相间;总长度(不含间隔部分)应不小于车长的50%,但侧面车身结构元连续表面的温凝土搅拌运输车和专项作业车的侧面车身反光标识长度应不小于车长的30%;三轮汽车的侧面车身反光标识长度不应小于1200mm,货厢长度不足车长50%的载货汽车的侧面车身反光标识长度应为货厢长度,如图2-14所示。

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意图.PNG

 (7)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后部、侧面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货厢轮廓,如图2-15所示。

厢式货车、挂车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意图.PNG

 (8)总质量大于3500kg的厢式货车(不含封闭式货车、侧帘式货车)、厢式挂车(不含侧帘式半挂车)和厢式专项作业车装备的车身反光标识应为由红白相间的反射器单元组成的反射器型车身反光标识,如图2-16所示。反射器型车身反光标识的反射器单元应横向水平布置、固定可靠,红白单元相间且数量相当;相邻反射器的边缘距离对后部反射器型车身反光标识不应大于100mm,对侧面反射器型车身反光标识不应大于150mm。

典型反射器型车身反光标识.PNG

 (9)对于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还应在车辆的后部和两侧粘贴能标示车辆轮廓的、宽度为150mm±20mm的橙色反光带。

需要注意的是:

 根据GB7258-2017的规定,设置有符合规定的车辆尾部标志板的专项作业车可不设置后部车身反光标识,但是若《公告》照片上清晰反映该车安装有后部车身反光标识,注册登记安全检验时应予以要求。

检查方法及相关说明(Page:50)

检查方法及相关说明.png

不合格原因明细表(Page:185)

不合格原因明细表.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