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8应急锤
6.5.8应急锤(Page:100)
注册登记安全检验和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采用密闭钢化玻璃式应急窗的客车,在相应的应急窗邻近应配备一个应急锤或采用自动破窗装置;2019年1月1日起出厂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和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的外推式应急窗邻近处应配备有应急锤。
【条文理解】
本条是"应急锤"检验要求。与GB21861-2014相比,主要调整如下:
(1)根据GB7258-2017的规定,明确对于采用密闭钢化玻璃式应急窗的客车,相应的应急窗邻近应配备一个应急锤或采用自动破窗装置。
(2)根据GB7258-2017的规定,增加"2019年1月1日起出厂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和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的外推式应急窗邻近处应配备有应急锤"检验要求。
需要说明的是 :
(1)应急锤应安放在应急窗附近且便于取用,不得出现应急锤集中存放或者不便于取用的情况。
(2)根据GB7258-2017的规定,2013年9月1日起出厂的客车配备的应急锤取下时应能通过声响信号实现报警。
(3)自动破窗装置是在发生紧急事故或灾害时,通过开启控制开关在极短时间内使触发器击碎应急车窗玻璃以便逃生。自动破窗装置具体型式多样,典型的自动破窗装置如图2-17所示。
检查方法及相关说明(Page:50)
不合格原因明细表(Page: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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