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18副制动踏板
6.5.18副制动踏板(Page:109)
注册登记安全检验和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副制动踏板应满足以下要求:
a)教练车(三轮汽车除外)和自学用车装备的副制动踏板应牢固、动作可靠有效,安装和布置不得影响主制动踏板、加速踏板的正常操作,其组件不应与车辆其他部件发生干涉、摩擦;
b)自学用车装备的副制动踏板应通过连杆或拉索等机械结构与主制动踏板连接、确保联动,副制动踏板的脚踏面积不应小于主制动踏板的脚踏面积。
【条文理解】
本条是对副制动踏板的要求。与GB21861-2014相比,主要调整如下:
(1)细化了副制动踏板的检查要求,增加了"安装和布置不得影响主制动踏板、加速踏板的正常操作,其组件不应与车辆其他部件发生干涉、摩擦"。
(2)增加了自学用车应装备副制动踏板的要求,并细化了副制动踏板的连接结构、踏板面积等要求,如图2-27所示。
检查方法及相关说明(Page:52)
不合格原因明细表(Page: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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