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5转向轮横向侧滑量
6.8.5 转向轮横向侧滑量
前轴采用非独立悬架的汽车(包括采用双转向轴的汽车,但不包括静态轴荷大于或等于11500kg、不适用于仪器设备检验的汽车),转向轮横向侧滑量值应小于或等于5m/km。
【条文理解】
本条是对转向轮横向侧滑量的检验要求,与GB21861-2014相比,增加了"采用双转向轴的汽车,但不包括静态轴荷大于或等于11500kg、不适用于仪器设备检验的汽车"应检验转向轮横向侧滑量的要求。对于静态轴荷大于或等于11500kg的汽车,如果仪器设备的检测能力能够满足,可采用仪器设备检验。
注:本检验项目只针对传统机动车的转向轴,即前轴为转向轴且转向轴为第1轴或转向轴为第1~2轴的情形,对于其他特殊结构的转向轴不做检验妥求。
需要说明的是:
(1)双转向轴车辆的每个转向轮横向侧滑量值均应小于或等于5m/km。
(2)根据本标准附录F的要求,双转向轴车辆的应在双板联动侧滑检验台上进行,且侧滑检验台进车方向应具有轮胎侧向力释放功能。
附录F(规范性附录)转向轮横向侧滑量检验
F.1 设备要求
F.1.1 转向轮横向侧滑量的检验应在侧滑检验台(双转向轴的应在双板联动侧滑检验台)上进行,侧滑检验台应具有轮胎侧向力释放功能。
F.1.2 侧滑检验台滑板应保持水平,且两滑板各点间的高度差不应超过5mm。
【条文理解】
本条规定了转向轮横向侧滑量检验设备的要求,与GB21861-2014相比,主要调整如下:
(1)增加了双转向轴车辆应在双板联动侧滑检验台检验转向轮横向侧滑量的要求;
(2)明确了侧滑检验台应具有轮胎侧向力释放功能;
(3)增加了"侧滑检验台滑板应保持水平,且两滑板各点间的高度差不应超过5mm"的要求。
需要说明的是:
(1)根据本标准规定,未配备具有测量双转向轴侧滑量能力的双板联动侧滑检验台的检验机构,不具备检验双转向轴车辆的转向轮横向侧滑量的资格。
(2)GB21861-2014推荐在检验滑板的进车方向增加轮胎侧向力释放板,本标准进一步强化了"侧滑检验台应具有轮胎侧向力释放功能",以提升侧滑量检验结果的重复性。
(3)在标准的编制过程中,关于侧滑检验台是否应具有轮胎侧向力释放功能,标准起草组主要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是交通运输部门代表认为,转向轮横向侧滑量是前轮(转向轮)前束和前轮外倾角的综合反映,和车辆运行安全关系度大;日本始终适用双板联动式侧滑检验台进行该项目检验,并且,为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侧滑检验台未设置释放板;本标准对侧滑检验台的规定应与日本一致。第二种意见是GB21861-2014、GB21861-2008规定"侧滑检验台宜具有轮胎侧向力释放功能",GB18565-2016、GA468-2004《机动车安全检验项目和方法》(GB21861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前的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则规定"侧滑检验台应具有轮胎侧向力释放功能";本标准对侧滑检验台的规定应该延续GB21861-2014的要求,规定侧滑检验台应具有轮胎侧向力释放功能。标准起草组在征求意见稿阶段采纳了第一种意见,在征求意见过程中,许多机构提出了延续现有标准做法的意见。经专家审定,明确为"侧滑检验台应具有轮胎侧向力释放功能"。
F.2 检验准备
检验准备如下:
a)被检车辆轮胎表面干燥、清洁无油污,胎冠花纹中及并装轮胎间无异物嵌入,气压符合规定;
b)打开侧滑检验台滑板的锁止机构;
c)仪表显示零位,必要时操作清零;
d)侧滑检验台电气系统应预热。
【条文理解】
本条规定了转向轮横向侧滑量检验准备要求,是标准新增条款,以提升侧滑检验的规范性。
需要说明的是:
在侧滑开始检验前,应确认侧滑台处于零位,如果确认侧滑台测量板处于零位,但控制系统指示未归零,可操作控制系统进行清零操作,确认测量板与控制系统指示均处于零位后,即可开始测量。
F.3 检验程序
将车辆正直居中驶近侧滑检验台,并使转向轮处于正中位置,在驱动状态以不大于5km/h的车速平稳、直线通过侧滑检验台,读取最大示值。
【条文理解】
本条是转向轮侧滑量的检验程序性规定,与GB21861-2014相比无变化。
需要说明的是:
(1)当车轮通过检验台时,滑板向外移动则侧滑量值记为正,向内移动则侧滑量值记为负。
(2)根据本标准中6.8.5的要求,前轴采用非独立悬架的汽车(包括采用双转向轴的汽车,但不包括静态轴荷大于或等于11500kg、不适用于仪器设备检验的汽车),转向轮横向侧滑量值应小于或等于5m/km。
(3)采用双转向轴的车辆,两个转向轮横向侧滑量值均应小于或等于5m/km。
(4)从目前检验机构的检验情况看,转向轮横向侧滑量检验结果合格率较高,普遍高于95%以上。因此,当检验机构发现本机构的转向轮横向侧滑量检验合格率突然变低时,应重点关注检验设备的完好性。
(5)车辆检测过程中,必须处于由自身动力系统提供动力的"驱动状态",不能借由外力牵引或推动;检测员在检测过程中应选择合适的低速挡位,保证车辆检测速度小于或等于5km/h。
(6)检测过程中,车辆的行驶应平稳,不能在检测过程中突然转向导致检测数据产生较大偏差。
F.4 检验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下:
a)车辆通过侧滑检验台时,不得转动方向盘;不得在侧滑检验台上制动或停车;应保持侧滑检验台滑板下部的清洁,防止锈蚀或阻带;
b)对于双转向轴车辆应一次性通过侧滑检验台,分别测量得到两个转向轴的侧滑量;
c)每个转向轴通过侧滑检验台前,仪表都应处于零位。
【条文理解】
本条是检验转向轮侧滑量时的注意事项,与GB21861-2014相比,主要增加了双转轴车辆的测量注意事项。
需要说明的是:
(1)本检验项目只针对传统机动车的转向轴,即前轴为转向轴且转向轴为第1轴或转向轴为第1-2轴的情形,对于其他特殊结构的转向轴不做检验要求。
(2)检验双转向轴车辆过程中,车辆不得停车或制动导致检测数据出现偏差。
(3)保持侧滑检验台滑板下部的清洁,是为了保持侧滑检验台始终具有良好的回位功能,避免出现锈蚀或阻滞后回位不及时导致第二转向轴的检测结果出现偏差。
(4)侧滑检验台必须具备快速回位功能,双转向轴车辆第→转向轴通过检验台后,滑板应快速回到零位,进行第二转向轴的测量。
(5)每个转向轴通过侧滑检验台前,仪表都应处于计量要求的零值误差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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