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1外廓尺寸
注册登记安全检验时,机动车外廓尺寸实测值不应超出GB7258、GB1589规定的限值,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机动车出厂合格证记载的数值相比,误差应满足:汽车(三轮汽车除外)、挂车不超过±1%或±50mm,三轮汽车、摩托车不超过±3%或±50mm。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重中型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重中...
6.2.4车身颜色和车辆外形
目前,我国尚未明确机动车改装的主管部门,也未见相关的管理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从进一步方便群众的角度,结合加装改装对交通安全的影响分析,允许乘用车在不改变车辆长度、宽度和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加装改装部分部件,各检验机构要准确理解领会本标准允许部分加装改装的背景和出发点,在检验过程中牢...
6.2.3发动机号码/驱动电机号码
注册登记安全检验时,送检机动车的发动机号码/驱动电机号码应与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对进口车为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等)一致,并符合GB7258的相关规定。对除轮边电机、轮载电机外的其他驱动电机,如打刻的电机型号和编号被覆盖,应留出观察口,或在覆盖件上增加能永久保持的电机型号和编号的标识。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
6.2.2车辆识别代号( 或整车出厂编号)
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作为车辆的身份重要标识,检验机构应该高度重视此项检验工作。检验人员要掌握车辆识别代号相关知识,熟悉车辆识别代号打刻位置、字体等特征,快速识别车辆识别代号凿改、挖补、打磨、垫片、擅自重新打刻等异常现象,有疑问的,可采用金属探伤仪、油漆层微量厚度检验仪等仪器设备进一步检查核...
6.2.1号牌号码和分类、车辆品牌和型号
注册登记安全检验时,送检机动车的车辆品牌和型号应与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对进口车为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等)一致。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检查送检机动车的号牌号码和分类与机动车行驶证签注的内容(或机动车登记信息,下同)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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